大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函授本科报名咨询中心 |
学校性质:公立 本科 |
|
负责老师:王老师 |
|
院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
|
联系方式:QQ:56462447 电话:15948052516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制 | 形式 | 详情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土木工程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土木工程(道桥方向)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网络工程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起重机械方向)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理工... |
工程管理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经管... |
工商管理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经管... |
物流管理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经管... |
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经管...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 | 2.5 | 函授 | 专科起点升本科,科类:经管...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建筑工程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船舶工程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建筑工程管理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理工... |
公共事务管理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文史... |
工商企业管理 | 大专 | 2.5 | 函授 | 高中起点升大专,科类:文史... |
大连理工大学简介大连理工大学1949年4月建校,学校以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为中心,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已形成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学校设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建筑学、工程硕士四个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 |
网络教育2002年2月22日,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2]2号文件批复,大连理工大学成为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同年,大连理工大学成立网络教育学 院,网络教育学院负责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并实际运作全校的现代远程教育。根据教育部给予试点高校的授权,学校可以自主制订网络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自主规定 招生形式和入学标准;自主组织考试录取学生;对于达到大连理工大学规定的毕业条件 者,将自主决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相应条件者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均加注“网络教育”)。 网络高等教育秉承大连理工大学“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以“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 “宽进严出”和“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的办学思想,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的优秀教育资源,借助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努力为社会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教 育服务。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高等教育已经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全国设立了446个校外学习中心;学院目前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开设计算机类、管理类、艺术类等10余个专 业;现有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等多层次学生超过13000余人。学院考虑到目前学生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能力较弱,为保证教学质量,积极利用学校的优秀 教育资源,聘请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到部分学习中心进行部分课程的面授辅导,使学生享有与名校名师交流的机会,确保了学生的学习质量,深受学生欢迎。 人才培养: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高等教育秉承了大连理工大学的优良校风,本着以“成人为基础,以成才为目的”,始终坚持教学质量第一的宗旨,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将 学生视为学校办学与发展的生命线。认真扎实的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在2006年举行的全国网络高等教育统一考试中取得了95%的整体通过率。 可以说大连理工大学网络高等教育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正确的办学指导方针指引下,正走着一条边探索、边建设、边发展、 边调整、边规范的独特的发展之路,取得了快速而稳健的发展。 |
成人教育大连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56年的夜大学,是我国最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之一。目前举办的高等教育形式有:业余(面授)、函授学习两种。办学 层次分为: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等。专业设置发挥大连理工大学学科优势并遵循社会需求的原则,覆盖了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 学科和领域。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3000余人。其中,本科层次学生约占70%。 大连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学区主要分为:大连理工大学市内校区的业余教育教学区和分布在山东、辽宁省等省市的函授教学站。 人才培养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培养计划及教学管理制度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举 措。在教学管理中,突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改革考核方式和内容,从1999年起试行学分制,收到较好效果。通过努力,我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中 有超过60%的同学获得了学士学位,远高于省内的平均水平。 回顾成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的基础上,确立的现代化办学理念,是成人高等教育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
自学考试大连理工大学是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我校于1997年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心,目前不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只承担自学考试主考院校职责。通过自学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每年举行2次,4月末和10月末,国家统一安排出题考试,报名提前4个月(即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 大连理工大学是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的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 1、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 2、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 3、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及组织论文评阅、答辩; 4、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大连理工大学);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受理学生申请学士学位; 6、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申请学士学位 自考生在籍期间通过省学位办举行的三门学位课程考试: 1、英语(由辽宁省学位办统一组织) 2、毛泽东思想概论(由我校组织) 3、专业课(由我校组织); 学位考试报名时间:一年2次,每年的3月和9月。 学位成绩合格后在办理毕业的同时申请办理学位。 |
报考条件1.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及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专科各专业,具有专科学历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各专业。 2.学习形式: "业余"学习形式:利用周六、周日到校上课、考试; "函授"学习形式:利用寒、暑假上课、考试。 3.证书颁发: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4.报名优惠: 凡报名学生邮寄复习资料 5.报名方式: 9月1日至11日截止报名。9月12日—9月19日(具体时间依省招办发布时间为准)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进行数码照像。专升本考生需持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高起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30号 凡参加成人高招被正式录取的学员,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所在高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教育厅验印的专本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并予以电子注册。本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可申报学士学位。 6.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 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7.据"卫生部(2002)10号"文件精神,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